中国妇女报 26-04-30 10:49
微博认证:《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当事人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婚姻登记之日起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起诉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最高人民法院4月30日发布《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对冒名顶替等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相关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婚姻登记之日起提起诉讼。
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完善诉讼期限等法律适用规定”的审议意见。经调研发现,目前起诉期限制度尚未形成完整的逻辑体系,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完善,一些特殊类型案件起诉期限的规定不明确,造成司法实践法律适用不统一。
据统计,法答网涉及起诉期限问答有2270个,且存在高频提问和不一致答疑;裁判文书库中,近五年以超过起诉期限裁定驳回案件约占裁定驳回案件总数的11%。鉴此,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最终形成该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的起诉期限,最高法指出,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由于被冒名顶替者与婚姻登记的另一方当事人客观上不存在婚姻关系的事实,构成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对于无效行政行为,理论和实践通常认为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因此,该解释作出了前述规定。(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