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储户1800万资金的银行员工,目前已被依法批捕。在我看来,无论涉事员工是否违规、是否触犯法律,个人过错都该由其自行承担法律与刑事责任。
但储户办理存款业务,信任的是银行机构本身,而非单个工作人员。一旦出现资金安全问题,银行理应承担全部主体责任。后续银行可再向涉事员工追偿追责,不该让储户直接面对个人纠纷。
银行不能凭借自身机构优势,一味将责任甩锅给基层员工,这种推诿行为,本质上就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
发布于 广东
挪用储户1800万资金的银行员工,目前已被依法批捕。在我看来,无论涉事员工是否违规、是否触犯法律,个人过错都该由其自行承担法律与刑事责任。
但储户办理存款业务,信任的是银行机构本身,而非单个工作人员。一旦出现资金安全问题,银行理应承担全部主体责任。后续银行可再向涉事员工追偿追责,不该让储户直接面对个人纠纷。
银行不能凭借自身机构优势,一味将责任甩锅给基层员工,这种推诿行为,本质上就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