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菏泽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
2026年4月29日,民航华东局官网发布对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公示信息。
给予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13812.08元的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表明,该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 91371700MA3F56JF3J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 龚新勇,处罚决定书文号华东局罚决政法字〔2026〕5号
处罚日期是2026年4月14日。
局方对这起行政案件的处罚事由是:
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山东菏泽机场工程实施过程中,南灯光带围界边坡工程未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完成施工的情况下组织竣工验收,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3812.08元的行政处罚。
据菏泽机场官微公布,菏泽机场因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于2026年4月25日00:00至2026年6月10日23:59临时关闭,所有航线航班暂停运营。
民航华东局此前曾对菏泽机场们两家建设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给予罚款人民币143万和196万元的巨额处罚。
有消息指出,因在山东省机场集团菏泽机场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在建设飞行区跑道道面时偷工减料,发生菏泽机场投运后跑道出现质量缺陷问题,涉民航重大安全隐患。
局方近日对菏泽牡丹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也证实菏泽机场在建设时,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违规问题。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