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特辑 | 劳动争议中常见的工资计算基数
1️⃣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定义: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工资。
1.以实际执行的工资标准为准,而非仅看劳动合同约定。
2.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各项工资性项目。仅按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计算的规定无效。
3.当月已发的加班费不计入下月基数。
4.具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性质的绩效奖金应计入,福利性奖金不计入。
2️⃣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基数
基数定义:按“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折算的日工资。
1.加班费明确排除在计算基数之外。
2.绩效工资、提成工资等应计入。
4.是“主张年休假对应年度”的平均工资,不一定等于“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
基数定义:未订立劳动合同所对应时间内,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的工资。
1.“正常支付”需考虑实际出勤情况(如事假、病假会相应扣除)。
2.基数通常涵盖固定、稳定的工资项目(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
3.不固定的提成、奖金通常不计入。
4️⃣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赔偿金计算基数
基数定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与年休假工资不同,加班费必须计入。
2.包含所有的货币性收入(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年终奖需按月份分摊计入对应期间。
4.基数有“封顶”和“保底”规定: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按最低工资算。
5️⃣工伤待遇计算基数
工伤待遇涉及三类不同基数,需严格区分:
1.工资标准:用于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
2.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
3.“本人工资”特指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4.同样有上下限:介于当地社平工资的60%至300%之间。
5.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用于计算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以行政部门发布数据为准。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