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溺亡邻居被判赔66万后求再审#
重庆丰都县一名8岁女孩随邻居到长江游泳溺亡后,邻居范某某因被判赔偿66万元不服判决申请再审,其妻子坚称丈夫“善意劝阻、拼命救人却背负巨额赔偿”,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边界的激烈争议。
一、事件核心经过
2025年7月1日,8岁女孩萌萌(化名)在重庆丰都县外婆家过暑假期间,听闻邻居范某某准备带子女到长江游泳,主动要求同行。范某某及在场人员曾口头劝阻,但萌萌未听从,自行回家取泳衣后尾随范家三人至江边,并使用范某某女儿提供的泳圈和“跟屁虫”浮具下水。游泳过程中,萌萌被吸入趸船下方漩涡,范某某尝试施救时因水流吸力脱手,萌萌最终溺亡。@极目新闻4极目新闻
二、法院判决依据与责任划分
过错认定
法院指出范某某在三个环节存在过失:
初始劝阻后仍默许萌萌同行,开启危险源;
未阻止女儿提供泳具,助长萌萌盲目自信;
下水前未再次有效劝阻或通知监护人。
这些行为被认定与溺亡结果存在客观联系,构成“先行行为引发的安全保障义务缺失”。4
责任比例
法院认定范某某承担主要责任(60%),赔偿总额110.6万元中的66.3万元(含死亡赔偿金99.5万、丧葬费6万、精神抚慰金5万);萌萌监护人因日常安全教育缺失及事发时动态监护失职(如萌萌出发前拨打外婆电话未接通),承担次要责任(40%)。4
二审结果
2026年3月2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认为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14
三、再审申请焦点
范某某家属于2026年4月9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核心主张包括:
已尽法定义务:强调范某某事前明确劝阻、事发时不顾危险施救,已穷尽普通人能做的全部努力;
监护责任缺位:指出萌萌外婆周某某在事发当日下午数小时内未关注孩子去向,且未接听电话,系事故根本原因;
判决显失公平:认为法院过度放大“默许同行”的责任,未充分考量施救情节,导致“救人反担巨额赔偿”。
范某某妻子曲女士表示:“我们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希望法律厘清法定责任边界。”@言小钧110
四、社会讨论的分歧与警示
舆论争议
观点立场
核心主张
支持判决
范某某作为成年人默许儿童进入高危水域,需为临时监护失职担责;
质疑赔偿比例
部分网民认为60%责任过重,“劝了还赔66万”可能加剧社会冷漠;
反思监护漏洞
外婆未察觉孩子被带走、未灌输“不随他人离开”的安全意识,责任被低估。
@法者青锋1620
法律与社会警示
对临时照管者:带他人孩子参与游泳等高危活动,必须获监护人书面明确授权,否则即使出于善意也可能担责;30
对监护人:需强化“四知道”(知去向、活动、同伴、归时)动态监护,并教育儿童拒绝未经许可的随行要求;30
制度建议:推动社区建立“高危活动书面授权”机制,明确责任边界。27
此案暴露了“熟人社会”中的监护盲区:范某某的“顺手帮忙”因风险预判不足演变为重大过失,而监护人的短暂疏忽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法律虽能裁量赔偿,却无法赎回生命——每一份对他人孩子的临时照管,都需以敬畏风险为前提。30法者青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