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溺亡邻居被判赔66万后求再审#这是发生在2025年7月的一起案子。
8岁的萌萌在外婆家玩,邻居范某带自家孩子去长江游泳,萌萌想跟着去 。范某说当时劝过,但萌萌还是自己回家拿了泳衣,跟着一起去了 。结果在江边趸船附近,萌萌被漩涡卷走溺亡 。
家属把范某告上法庭,一审法院判范某担60%责任,赔66万多。范某不服上诉,今年3月二审维持原判 。没想到4月9日,范某家又向重庆高院申请再审,坚称自己早就劝阻过,出事也拼命救了,不该赔这么多 。
这事情该怎么说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记得有一次,我朋友她家孩子来我家玩,吃完饭我朋友走时,我家孩子非要跟着我朋友上她家去玩儿。
那我肯定是不同意的,毕竟孩子还小不懂事儿,万一去人家家里打碎人家的东西,或者自己磕到哪儿碰到哪儿的。这个责任谁负?
所以说这起事故双方责任都逃不脱,你家孩子要跟人家去,孩子都偷偷把游泳护具拿走了一家人都不知道?还有这邻居也是,哪怕今天这个游泳我不去了,我也不能带别人家孩子上长江去游泳,毕竟孩子才8岁,有很多不可控因素!
所以,大家觉得这责任到底该怎么算?
这起事件警示了我们,千万不能带别人家孩子去玩,也不要把自己家孩子随便交给别人看管,看护孩子不是小事,意外从此都猝不及防!出事谁都承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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