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玄雅
26-05-01 19:08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讲一个“恶翰林”的案子。
清代科举体系中,士子考中进士后,除前三名分别是状元、榜眼、探花外,还要进行一次保和殿朝考,从进士中选出一些优秀者进入翰林院学习,即庶吉士,俗称“翰林”。庶吉士的地位较普通进士更高,是当时读书人里的“翘楚”,受到社会尊重。而今天要讲的案子,就是一名翰林中的败类。
直隶安肃县贺寿营村有个人叫赵继昌,他的祖先是投充汉人。什么叫投充汉人呢?简单说,清廷入关之后在畿辅地区圈占土地编为庄园,并将失去土地的畿辅民人收入庄园从事劳役,造成大量民人被迫成为旗下奴仆,被学界列为清前期的恶政之一。但是,也有一些畿辅地主,或是为了求皇家保护,或是为了免税,或是为了保留自家土地,主动将土地和自身献给八旗贵族,称为“带地投充”。八旗贵族不能随意出京,所以大多委任这些带地投充的地主为庄头,仍旧居住当地,仅每年缴纳部分收入即可。这些带地投充的地主也经常倚仗八旗贵族势力,在当地形成一定实力,并持有相当可观的财产。赵继昌的祖先就是带地投充到礼王府成为了正红旗包衣,一直住在安肃县,在当地颇有势力,也有足够的财富供子弟读书。赵继昌乾隆五十一年考中举人,第二年参加会试考中进士,并被选为庶吉士,科举之路可谓一帆风顺。
按照制度,庶吉士应该在京师翰林院学习三年,然后进行名为“散馆”的考试,再授予官职。赵继昌却并未汲汲于仕途,而是在乾隆五十三年请了长假回到安肃县居住,一直没有回翰林院报到。赵继昌同村住着赵文祥一家,虽然两家都姓赵,却并非同族,没有亲戚关系。赵文祥娶妻刘氏,生有一女赵氏,赵氏小时候就由父母定下娃娃亲,约定长大后嫁给邻村的袁凤瑞为妻,此时尚未出嫁。乾隆五十五年四月,赵继昌无意中见到赵氏一面,发现她颇有姿色,色心大起,于是对赵文祥和刘氏说:“咱们两家虽然不同宗,却仍是同姓,我没有女儿,看你们女儿乖巧,想要将她收为义女”。赵继昌家里有权有势,又是社会上受人敬仰的翰林,赵文祥夫妇自然答应,于是带着赵氏去赵继昌家里认亲,两家从此经常往来。两个月后,赵继昌即与赵氏发生了关系,并且长期保持这种关系。赵文祥夫妇对此知情,但自从两家认亲后,自家生活多赖赵继昌资助,所以也就默许了。
乾隆五十七年底,袁凤瑞迎娶赵氏过门成亲,他并不知道赵氏与赵继昌的关系。乾隆五十八年正月,按照习俗,赵氏要回娘家探望。赵继昌对袁凤瑞说:“赵氏是我的义女,自然我家也是她的娘家,回娘家也要回我的家”,于是将袁凤瑞和赵氏接到自己家来。又叮嘱赵氏的母亲刘氏,想办法将赵氏留下暂住。刘氏就说希望女儿多住几天,袁凤瑞不好拒绝,只能自己先回家,赵氏就这样留在赵继昌家居住,直到当年麦子熟了的时候才回袁家。后来,赵继昌经常送钱米、食物给袁家,袁凤瑞认为是妻子娘家的馈赠,便都收下了。之后,赵继昌又经常接赵氏回娘家,袁凤瑞心里不免生疑。乾隆五十九年四月,袁凤瑞听别人说赵氏与赵继昌有私情,于是不再允许赵氏回娘家看望,而赵氏则常常因此与袁凤瑞吵闹。同年八月赵文祥患病,想让赵氏回家看望,袁凤瑞只能允许。赵氏回家后,将袁凤瑞已知私情之事告知赵继昌,并说“恐怕以后我们不能继续这样了”。赵继昌闻言,舍不得放弃赵氏,便图谋让袁凤瑞把赵氏休弃。赵继昌去到县衙告状,说袁凤瑞父子欠自己京钱七十吊(约等于三十多两银子),知县钱兆鹏便派差役将袁凤瑞父子关押起来,并未审讯。袁凤瑞父子之前收过赵继昌的钱米、食物,又害怕赵继昌的势力,所以不敢向官方伸冤。一个月后,袁凤瑞同村的王某去衙门看望他,袁凤瑞便请求王某去找赵继昌,求赵继昌息讼,将自己父子释放,并问清到底是欠了哪项钱款。王某去见赵继昌,赵继昌答复说:“无论是哪项钱款,你家都还不上的。如果你愿意退婚,我可以去息讼,把你父子放出。”袁凤瑞无奈,且赵氏在家里也不老实,只能写了休书交给赵继昌,赵继昌也就此息讼,将袁凤瑞父子放出。几个月后,赵继昌将赵氏收纳为妾,袁凤瑞听闻,也不敢去控告。
嘉庆四年正月,安肃县有一个叫于祥的人,原本是某村的地保,有点类似街道管理员,后来因事解职,于是他就想换到东釜山村去当地保。但是当地保要有村名们的同意,于祥本来就不是这个村的人,村民自然不同意。于祥就去拜见赵继昌,请赵继昌帮他运作。正好,赵继昌当时正想给母亲预备一口棺材,听说东釜山村的庙里有两棵古柏树,很适合做棺材,但这个庙是村庙,村民肯定不会答应,所以赵继昌也想着,如果于祥真的当了东釜山村的地保,买木材这个事情就好办了,就这样答应了于祥。这时候,县令已经换成了赵帅,赵继昌就去找赵帅,说:“东釜山村现在缺个地保,他们村有个叫于祥的人,老诚急公,可以担任”。赵继昌是当地人,又是翰林,赵帅一个外来的地方官,也不了解当地情况,就答应了让于祥当地保。
于祥成功当上地保,自然老盘算着如何报答赵继昌。当时,各村都有“官差”,也就是为当地政府出力。东釜山村有一项官差,是为县衙门出车,一般每年出两辆车,由村里有车的人家轮流出,县衙门也不是白用,会给一定的报酬。嘉庆五年二月,轮到东釜山村出车,于祥便怂恿村里人给赵继昌送礼,换得少出一辆车。村里人觉得,村里的车原本是拉庄稼用的,如果可以免除官差,自然是好事,于是凑了京钱三十二吊(约等于十五六两银子),买了猪和米送给赵继昌。赵继昌收了礼,去县衙门跟县令赵帅说:“您是不知道啊,这个车的官差,可是让村民受累了。”赵帅说:“本来,官差出车,衙门也是给钱的,都是听凭自愿。他们既然不情愿,为什么不直接呈文报告呢?”赵继昌一听这个话,觉得可以推进,于是就让于祥递交了呈文,就这样免了一辆车的官差。
同年四月,赵继昌让于祥跟村里人商量,自己想买那个柏树。于祥去商量后,有个村民叫龙注贤,出头阻拦此事。赵继昌很生气,去县衙门找县令赵帅,诬陷说龙注贤是“讹诈不遂,凭空阻挠”。县令赵帅没有想太多,就让人把龙注贤抓起来,在衙门口带枷示众。龙注贤这个出头人受了罚,别的村民也不敢阻拦,赵继昌就用京钱四百四十吊(约等于二百二十两银子)买下了柏树。龙注贤无辜被枷,心有不甘,于是趁着看守他的衙役睡着,挣脱枷锁,跑到京师步军统领衙门控诉。
赵继昌是翰林,本身属于官员阶层,按照当时的法律,衙门无法捉拿官员,只能请他们到衙门调查。步军统领衙门让赵继昌前来询问,赵继昌说自己患病,只让家奴代替前往。家奴一问三不知,想要就拖延下去。另一方面,袁凤瑞听说赵继昌被人告了,就去衙门把自己妻子被夺的事情也控诉了出来,但赵继昌依然称病不配合办案。于是衙门上奏朝廷,嘉庆帝下旨将赵继昌的官员身份革去,以便捉拿归案。赵继昌听闻旨意,立刻亲赴衙门投案自首。
此案的审理,一开始聚焦于赵继昌是否有贿赂知县钱兆鹏和赵帅的情节。后来经过调查,钱兆鹏其实连赵继昌的面都没见过,赵继昌当时诬告袁凤瑞时,钱兆鹏刚刚上任不久,人生地不熟,且公事堆积如山,仅仅是因为赵继昌写了诉状,且诉状逻辑清晰、信息准确,看上去很可信,便取信了赵继昌的说法,并没有贿赂的情节。至于赵帅,他刚上任,赵继昌就去衙门拜访过他。赵帅是举人出身,多次参加会试都没考中进士,所以他最尊重翰林,也就特别尊重赵继昌,与贿赂无关。按照赵帅自己的口供,“今见赵继昌系进士翰林来拜,实深敬慕,与之相好,所言之事无大关系,是以即为应允”。按照《大清律例》,“凡官吏诸色人等曲法嘱托公事,当该官吏听从曲法,事已施行者,杖一百”,朝廷将钱兆鹏和赵帅都革职,并加重一等,判处杖六十徒一年。
此外,按照《大清律例》,“强夺良人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监候”;“凶恶棍徒生事无故侵害良人者,发遣”。按察使认为,赵继昌是在赵氏婚前与她结成关系,情形应比“强夺良人妻女奸占为妻妾”轻,所以主要处罚他干预公事等罪,照凶恶棍徒的条例流放四千里。但刑部核议认为,赵继昌的行为跟强夺无异,而且他身为翰林,不知廉耻,出入衙门干预公事,勒买树木诬陷无辜,若只是流放四千里太轻了,应该照强夺妻女的条例判绞监候。同样按照《大清律例》,“买休人与妇人用计逼勒本夫休弃,其夫别无买休之情者,不坐。买休人与本妇各杖六十徒一年”,故判赵氏杖六十徒一年,因是妇人,可以交钱赎罪。一般这种案件均会判妇人与现在的丈夫离异,回到原夫或父母身边。但此事袁凤瑞已经再娶,而赵氏的原父母都是纵容通奸,所以不可以回到原夫或父母身边,于是判赵氏以官价卖身入官。赵氏的父母赵文祥夫妻,按照《大清律例》,“纵容亲女与人通奸,杖九十”,判杖九十,赵文祥已故,其妻刘氏是妇人,可以交钱赎罪。于祥钻营谋充地保,按照《大清律例》,“革役复充,杖一百”,判杖一百,折算为杖三十板。
判决后,赵继昌一直关在狱中。嘉庆十一年正月,嘉庆帝按照历届官犯减等成案,改判赵继昌杖一百流三千里。而通过这个案子,可以看出翰林身份、地方官场、基层社会的一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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