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之前一直想的是ccx和其他人唯一不同的就是还有未履约完成的音乐剧合约 在其他人的合约基本都已经结束的情况下 这个未履约完毕的音乐剧就是他们之间合约的最大差异 所以才可能会存在9+1的情况 但是现在要说连军队里的人都知道要打解约官司了但是你却完全不知道 第一次知道还是在初次合约通稿发表吗……?退一万步讲就算你退群了屏蔽群聊了他们拉小群了在知道了大家都要解约且你本人也有解约意愿的情况下 即使发布了解约通稿也完全可以进行一个交流进行一个谈判进行一个合流吧……?首先“未告知”这件事已经非常荒谬了 其次“从未得到过内容证明文件”更搞得好像这是什么只能别人来完成的事情一样 必须要把路递到你脚下你才能点击一键跟随吗?我以为解约这件事应该是任何一个对自己职业生涯有一定认知的人都会做出的基本选择 如果做出了这个选择 那么即使没有其他人协助你本人作为一个具有自主能力的成年人也完全可以在其他人的诉讼过程中提起诉讼解约 现在又说“从未说过要留在这个公司”又是何意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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