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6-05-02 10:12 微博认证:律师 教育博主

开庭流程第二弹称呼版话术,开庭流程http://t.cn/AXJfAUVe

1️⃣称呼

律师出庭诉讼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应当分别称“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或统称“合议庭”或“法庭”。

对方当事人应称“原(被)告”或“原(被)告 XXX”。对方律师应称“原(被)告代理人”或“原(被)告代理律师”。

证人、鉴定人应称“证人”“鉴定人”或“证人 XXX”、“鉴定人 XXX”。

律师可以自称为“原(被)告代理人”或者“本代理人”。

2️⃣话术

1.所有证据出示完毕后,律师可向审判长说明:
“审判长,原告(被告)的有关证据现已全部出示完毕,以上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不符合)事实情况和法律规定”,请合议庭依法采信。

2.未征求律师意见即结束法庭辩论时,律师可向审判长提出:“审判长,原告(被告)律师的答辩意见还没有发表完毕,请恢复法庭辩论或者允许代理人补充答辩意见。”

3..律师提请审判长制止的方式可以是:“反对。审判长,刚才……(例:原告律师向证人的提问是诱导性的。)”或:“审判长……(例:被告辱骂律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庭纪律,有损法庭形象及律师权益,应予制止。)”

4.法庭辩论结束后,如法庭询问最后意见,律师
陈述应尽量简洁,可表述为“原告(被告)坚持起诉状(答辩状)及刚才庭审时陈述的意见,如有补充,庭后代理人将以书面形式另行提交给法庭。”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