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5-02 19:14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写女性权益类的话题会逼着你学习很多新知识。今天美国堕胎权出了一个重要的裁定,禁止邮寄发放“米非司酮”。这东西是一种堕胎药物,相对比较安全,所以民间时常用这个药物来自行堕胎。限制这个药物,就等于掐断了很多女性自行堕胎的路径,属于美国女性堕胎权的重大挫败。

我国也有类似的问题。之前14年左右统计过,我国每年公立医院堕胎有大约1300万次,同时私下药流和私立医院未登记堕胎大约在1000万。现在是公立医院平均950万次,私下药流就是因为米非司酮的滥用,导致无法统计。

这里面有一类争议极大的案件,恰好打中了司法的死穴,就是给他人投放米非司酮导致堕胎的判定。

里面最有名的一个案例来自北京的一个医生。他在网上找了个女友同居,期间女友意外怀孕,很想要把孩子生下来。他就偷偷给女友投药,导致女友出现了流产。他女友发现之后,就搜集证据想要给这个男方处罚。

首先就是要讨论,类似行为是不是属于刑事犯罪?

在我国,因为之前存在医生在没有征得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强制给患者堕胎的情况,也就是计生中的强制堕胎,所以立法上没有把类似投药让女性流产的情况等同于强制伤害。也就是说,用暴力击打一个女孩子,让她流产,是刑事犯罪,但投药用类似的医学方法,就不涉及犯罪。

其次,就是这类案例要怎么去算补偿?

因为之前强制堕胎的存在,所以类似案件就很难有合适的补偿标准。在民事诉讼当中,北京法院一审做出了一个非常特别的判决,让男方给女方20万元的精神损失补偿。

精神损失费20万是个极其罕见的高额补偿,也算是给类似的投药导致女性堕胎的案例弄了一个范本。

看到新闻,正好想到之前做的专题,就给大家做个知识性的介绍。其实女性权益类的话题是可以做的很有意思并且很有深度的。但是类似这种话题之前都被限制在小圈子讨论,很少能被多数读者看到,我也觉得挺可惜的。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