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明媒正娶的叫聘礼,男方给完聘礼后,女方家一般要回聘。一整套结婚流程走完后,女方的整个人事关系、生育权、性权利等,都归属于男方。
男方对女方承担基本扶养义务,以及保护她人身安全的义务。
上述权利义务关系的转变和维系,原则上终身,除非符合法定休妻理由。
在古代,单方给礼,对方不对等回礼的,才叫彩礼。彩礼一般是用来买小妾的。古人对此分得很有逻辑,即有来有回的叫聘礼,属于明媒正娶,叫结婚。有来无回的叫彩礼,属于买卖,叫小妾。
不管是聘礼,还是彩礼,原则上都是一辈子的钱。
现代法律和习俗,去掉了女方的回聘,去掉了女方的人事关系转移,去掉了女方生育权和性权利归属于男方的做法,即这两者都属于女方所有,不会随着结婚而转移,以及去掉了单方给付属于买卖的法律定性。
但却保留了男方在结婚时需要给彩礼的做法,以及男方在婚后需要扶养女方,和保护女方的道德评价体系,同时把原先一辈子的钱,法律角度缩短为大概三四年归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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