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太普同学 26-05-0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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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不喜欢孙杨,非常不喜欢。
但问题是,非商业类体育项目,尤其是单人体育项目的奥运冠军本来就不是用来让人喜欢的。
商业类项目,尤其是团队项目的运动员不能没有个人魅力。举个例子,足球篮球全球都有成熟的商业联赛,一支球队就是一个大公司,而运动员就是产品。运动员哪怕装,也要装得像是个正常人。就算运动员自己不想装,也有一个团队会替他从品牌、设计、公关、营销层面来完成所有的工作。
而且,团队项目意味着一定有配合与合作,一个令所有人心冷的球员,也就几乎没有领袖球队的能力。哪怕这个人在很多层面上是个烂人,但他也一定有为人上的闪光点。
与之相对的是,如果你从事的是商业化程度很低,也没有太强观赏性的运动,那么你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拿冠军。而能不能拿冠军只取决于能力,你哪怕在任何层面上都是烂人,也不影响你可能是世界上跑得最快、跳得最高、力气最大的人。

我的意思不是要给孙杨洗地,相反我认为应该给运动员祛魅。冠军运动员身上当然能够挖掘出很多闪光点,我们这个民族曾经也的确需要从优秀的运动员身上寻找民族自尊心(毕竟我们曾经被称为东亚病夫)。但我觉得,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必要非认为运动员就该是“好人”了——他好也罢,不好也罢,都是正常现象。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