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只健忘的小HooHoo_
26-05-03 23:56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买三文鱼套餐吃到虹鳟食客起诉餐厅#

郑州消费者“小鸟”在德唯森餐厅花费349元购买“三文鱼畅吃套餐”,发现食材实为廉价虹鳟而非大西洋鲑。因商家未在团购页面标注真实鱼种,且首次提供的检测报告仅符合“加热食用”标准(GB2733),不符合生食刺身强制标准(GB10136),消费者认为商家侵犯知情权并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经市监局调解,商家虽退款并下架套餐,但拒绝承认欺诈。消费者坚持起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索赔十倍金额(3490元)。案件核心争议在于:2018年团体标准虽将虹鳟归入“三文鱼”范畴,但大众普遍认知中“三文鱼”特指海水大西洋鲑,两者价差三倍且淡水鱼生食寄生虫风险更高。

此案折射出行业利用标准模糊“以次充好”的乱象。若法院支持消费者,将推动餐饮界强制标注具体鱼种(如“虹鳟”或“大西洋鲑”)及产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饮食安全。目前案件待立案审理,结果具有行业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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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