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温岭 26-05-04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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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经营主体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经营主体登记文书规范(2026年版)》《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2026年版)》。
  2026年5月1日,全面启用2026年版文书与材料规范,2022年版(国市监注发〔2022〕24号)同步废止。
  5月1日前已按原规范提交且材料齐全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登记机关将继续受理并按原流程办理。
  5月1日起新提交的办件,将对照新版规范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回修改处理。
  请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业务的经营主体,结合自身实际提前准备材料,尽量避开政策切换节点集中办理,以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岭小助”工作平台同步更新新版文书表格,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详情请戳:http://t.cn/AXJ9Mt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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