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五月四日,老年人过青年节,于是坐地铁去了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的文庙街区逛街。现如今这文庙街区里的老上海人家都已经搬迁一空,虽然学宫街上的孔乙己酒店还在开门营业。但旧改尚在规划中,旧改开工还未正式实施之际,这街区里就少有人来往,庙前庙后门可罗雀。或许,在经历了无数个的经年之后,因为着以往的老上海人中真还有许多的人落魄了,或许有人就活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孔乙己的样子,再想搬回来,就少有那可能了……!
……不过,孔乙己是有气节的,尽管其曾经的梦想破碎,但无论如何落魄,其落魄归落魄,躺平归躺平,但就是横竖不尿那公门里人一尿壶,失了气节。
还有那阿Q,也曾意气风发,致此后之此身于睡里梦里都没忘了当年老赵家的硬气,一开口则一口一个我们老赵家……,比之那些个后来的、慢出道场的老赵家的“一阔脸就变”、贪嗔痴慢疑等五毒俱全的不孝子孙们来说要有气节得多。
孔乙己,阿Q,他们在他们的那个时代里无疑是社会边缘人物,但好也好,不好也罢,但就事论事,其安守本分,循规蹈矩,横竖不干坏事,这就是伟力!
~~《题外话》
人皆有梦想,梦想是人之生命力的重要支撑,于是梦想中有心愿、蓝图、规划、路径、执行,事业、家庭、家族,追根溯源,承前启后,并因此而把梦想心愿系统化,把信念意志定力化,把梦想蓝图以不变应万变而持恒,以一变应万变而不离其宗。这几十年形成的心愿与定力在外力来很难将其改变。心力不沉沦则更如是,除非天不作美。
其实,人世间,不如意事常八九,事关美好,人生各有渡口,各有各舟。所以,事关人生,任何的完美主义都是一种误导。审美的要义在完美,但完美无极致,所以在完美二字面前,完美主义,在自己是陷阱,在他人是贬义。所以为人要低调,学会韬光养晦,适时宜示弱,要以平常心做平常事,不追求极致,不执念完美,凡事虽非不将就,但乐在其中就好。世上人,你笑我、他笑我,那就笑由他笑,我只悄悄的做好我自己!总之,尽完美,这完美是祸不是福。
灵魂无处安放,灵魂脱了轨,双重之失落,从表象上来看是在竭尽所能、竭尽全力地到处刷存在感,本质是因为着自己灵魂深处因为着内外交困而在给饥不择食着自己卷自己……
……自己卷自己,焦虑,抑郁,不如随遇而安,能放下则放下。
《道德经》"隐而不露"的七个生存之道:守柔、无为、不争、虚静、若缺、知止、处下。
一、守柔:像水一样活着;
二、无为:不瞎折腾的智慧;
三、不争:放下输赢得自在;
四、虚静:留白是一种境界;
五、若缺:不求完美求完整;
六、知止:懂得停止才能走远;
七、处下:低姿态的高明。
《道德经》的道为三道:天道、地道、人道,三道并用,是对道最好的诠释。
天道为乾,主“自强不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乃进取之道,当你身处低谷、身无长物时,当如乾卦之龙,潜龙勿用,积蓄力量;时机一到,便要当仁不让,积极进取,不可消极认命、怨天尤人。
地道为坤,主“厚德载物”,君子以厚德载物,乃守成之道,讲究“无为”与“不争”。当功成名就时,当学坤道之德,懂得隐忍退让、低调内敛。须知“功成身退,天之道也”,物极必反,过犹不及,方能长久。
人道为和,主“周行妥善”,在于乾坤并用,因时制宜。这是最高智慧,不执一端。该奋斗时奋斗,该收敛时收敛;该争时寸步不让,该退时海阔天空,审时度势,选择最妥方案行事,是为人处世圆满之道。
~~事关教育功能,网上的这段话很有见地,也值得人们反思与重视……
一:“西方教育逻辑里自我接纳是第一位的,于是我们看到"躺平"被美化成"拒绝内卷",奋斗被污名化为"资本家的韭菜"。教育本该向更高处攀登却被拆解成消极抵抗。”
二:“中国传统教育讲究"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古人让孩子在年少见凌晨的灯火、听破晓的鸡鸣,让"向上"成为身体节律,让他们从小知道自强不息,不是不会累,而是累的时候知道这是爬坡。”
【三言两拍,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另:说到“五四”,有网友介绍说:“1919年五四运动,最早也是从北京大学开始的,五四运动也使得中国开始从以左翼右翼共存的欧美为师,逐步转向独尊左翼的苏俄为师,这种转变也深刻影响了20世纪中国政治的发展方向。当然,当年在北京大学工作以及读书的一些人,后来也成了影响时代的关键性人物,比如:陈独秀、张国焘,胡适等等、等等……”
~~在下偏见:
在某些时代的潮流下,有些个时代先驱的热枕与激情是可以理解的,偏见偏知与狂躁激进也在所难免……但,迷茫中,一叶障目之下,这时代里有些个先知在狂躁与激进、在偏见偏知之下,他们中的确是有人认错了娘,吃错了奶,致其彼时后世,这脑子进水了,于是就有所悲哀,也在所难免!也让后世人反思不尽……!
~~意识形态以欧美为师,有些个弯路一走,也走了一百多年……!!!
……《偶思偶感》
这世上,在任何国家社会里的任何法律法规都是由公权力制度出来的,都属于公权力游戏规则,也可以说是一种话语权延伸。但当公权力只为一部分拥有话语权的权力人服务的时候,公权力如果发生质变,成为只体现一部分人的个人意志的私权力,如此这般,其后再制度出来的法律法规也就会发生质的变化,玩忽职守成理所应当时就会造成某些法成“悖论法”,“矛盾法”,“空气法”,甚至是“杀猪法”
……“杀猪法”,这“法”那“法”是拥有话语权之权贵的新衣,尽管还是在各种“伟、光、正”的旗号下得以堂而皇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