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多地倡议公职人员带头缴物业费#多地倡议干部带头缴物业费:别拿身份搞特殊,更不该变相道德绑架!
近日,多地发文倡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足额缴纳物业费,要求绝不拖延推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初衷看似是破解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低、物业运转困难的民生难题,想以干部示范带动风气,但这种单独划定群体、加码约束的做法,实则欠妥,更不能拿物业服务捆绑身份、绑架公职人员。
必须厘清一个基本常识:在小区业主身份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职业高低、身份区别。无论普通群众还是党员干部,只要购置房产成为业主,就依法享有安保保洁、绿化维护、公共设施运维等物业服务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合同义务。这份权利与义务,是民事法律关系划定的,面向全体业主一体适用,不该给党员干部单独设标准、提特殊要求。
党员干部本就理应遵纪守法、恪守契约精神,自觉缴物业费是分内本分,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根本无需专门发文反复强调。但本分不等于要被额外施压,更不能把普通的民事缴费义务,上升为针对公职群体的硬性政治要求。专门点名倡议,本质是搞区别对待、实行双重标准:一边对党员干部层层约束、舆论施压,一边对普通业主欠费行为放任不管、疏于整治,既违背公平原则,也容易让基层干部心生抵触,反而起不到正向引导作用。
更关键的是,很多小区物业费收缴难,根源从来不是干部不愿缴费,而是不少物业公司服务缩水、收费不透明、只收费不办事,安保缺位、卫生脏乱、设施坏了无人修缮,业主维权无门,才无奈选择拒缴物业费。治理乱象不去直击痛点、规范物业履职、畅通业主维权渠道、依法依规追缴恶意欠费,反而避重就轻,专挑党员干部这类守规矩、好约束的群体下手,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基层小区治理,靠的是规则公平、权责对等,不是身份标签和道德绑架。可以倡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履约,但绝不能搞特殊化要求、差异化约束。唯有坚持所有业主一视同仁,倒逼物业公司提升服务质量,对恶意欠费者不分身份、一律走法律途径处置,才能真正化解物业矛盾,营造公平和谐的居住环境。 http://t.cn/AXJCeY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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