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若干问题的解释》2026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如下:
1、 一般起诉期限:6个月;未告知诉权→最长1年。
2、 起算点: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作出机关之日。
3、 最长保护期:不动产20年,其他5年。
4、 期限可扣除:行政机关承诺整改、撤回复议、参与调解、无行为能力等非自身原因。
5、 行政机关说错期限:一律按法定期限算。
6、 复议后起诉:15日;未告知诉权仍可按1年保护。
7、 不作为:满2个月可诉;紧急情况不受限。
8、 冒名婚姻登记:不受起诉期限限制。
9、 身份登记错误:被拒绝更正之日起算。
10、 超期后再找机关更正:不服再起诉,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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