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再见哦 26-05-05 15:02

《白日梦我》根本没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1025条、1026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3条、第10条、第24条、第52条
1.《白日梦我》名誉权申诉 核心要素为被告是否对原告的指控证据极充分、是否对被告造成名誉权损害 不可认定为抄袭名誉权案更侧重言论是否真实、是否侮辱诽谤
2.胜诉只说明:本案被告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抄袭 或其言论夸大、误导、超出合理评论
3.《白日梦我》著作权并未胜诉 核心要素为两部作品在情节走向、人物关系、核心桥段、文字表达等独创性表达层次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4.根据《国家版权局批复(权司〔1999〕6号)文件》抄袭/剽窃系指将他人作品或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例:《白日梦我》原文中黑水街一段
5.总结:
①审查对象不同
-名誉权案:审查言论是否真实、是否诽谤(《民法典》1024-1026);
-著作权案:审查是否剽窃、是否实质性相似(《著作权法》52条
②证明标准不同
-名誉权:被告言论无充分事实依据即可败诉;
-著作权:原告需严格证明接触+实质性相似才能胜诉
③判决效力范围不同
-名誉权判决:仅对本案被告、本案指控有效;
-不排除:其他权利人另行起诉抄袭并胜诉(两案不冲突)
#白日梦我##栖见 #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