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麻将死亡家属怒告棋牌室#
人S了,你就得赔。
不行就让你上媒体,上头条。
讹人的,这次没成功。
一位大哥在棋牌室打麻将,突然身体不舒服,想出门透透气,结果在门口倒地昏迷,后来抢救无效去世了。
家属把棋牌室告了,索赔28万多。
按常理(按自媒体的逻辑),这事,棋牌室多少都🉐赔。
再不成,某院庭前调解,也让你出了人道主义资助,才肯结束。
但这次,判决出人意料,
某院驳回了全部诉讼请求。
有意思
来,咱们聊聊这事。
法律上的责任,它不能光凭情绪来定,得看依据。
但这句话是P话,日常不都是谁闹谁有理的。
家属主要提了两点:
第一,说棋牌室空气不流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说抢救不及时,没第一时间打120,也没好好做心肺复苏。
家属就没点儿责任?
咋不把打牌的人困家里,让他颐养天年呢。
咋能给放出去嚯嚯棋牌室。
看看法院查明了什么
监控显示,人一倒地,老板和其他打麻将的人立刻就打了120,也做了现场急救。
120差不多20多分钟就到了,后续也送了医院。
医院给出的死亡原因是“倾向于猝死”,心源性的,可能跟低血糖有关。
白话说,这是自身突发疾病。
那法律上怎么界定这个“安全保障义务”呢?
《民法典》第1198条说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如果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别人损害,要担责。
关键在哪?
这个义务不是无限的。
它通常指的是,你要消除场所内不合理的危险(比如地滑不提醒、设施坏了不修),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警示,并且在意外发生后进行合理的救助。
以上是#律师说法#
以下是法院认为
在这个案子里,棋牌室的环境并不是导致大哥发病的直接原因。
而且,人家当场打了电话、做了急救,已经算尽到了“一般社会公众合理的救助义务”。你不能要求一个棋牌室老板具备专业医护人员的抢救水平,
对吧?这确实有点强人所难。
还有一点,家属说老板后来转让店铺,是恶意转移资产。
但接手的新老板拿出了转让协议,白纸黑字写着之前的债由原老板负责,而且他接手前根本不知道这事。从证据上看,这不构成恶意串通。
就是恶意串通,这棋牌室,就是个个体经营户,跑不了。
最后说句实在的,遇到这种事,家属走法律途径是他们的权利,法院依法查明、做出判决,也是在厘清责任的边界。
这个结果,对家属来说,情感上可能更难接受。
毕竟,法律没偏向他们。
你们觉得呢?如果是你,会怎么看这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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