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应不能以AI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近日,杭州市中院发布了一起AI替岗典型案例。35岁的周先生在一家金融科技企业担任AI大模型质检主管,负责对AI与用户交互所生成的答案进行把关。去年1月,公司提出要将他从主管调到普通运营岗位,原先2.5万元的月薪降为1.5万元。协商不成后,公司直接通知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是由于技术升级,他从事的质检工作AI就能完成,他被AI替岗了。从劳动仲裁到法院一审、二审,均支持周先生的诉求,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向他支付26万余元的赔偿金。法院判定,公司以AI成本优势为由和劳动者解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AI成熟后的第一批受害者##有AI真好 放以前没十几亿下不来# http://t.cn/AXJQNWf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