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访问和我国司法程序是一样的,大部分工作都在庭外解决,开庭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确认双方对于证据材料、答辩意见、当事人诉求没有异议或者没有新的异议,把所有材料固定好记录在案,就可以根据这些东西给判决了。哪有见了面才开始提交材料表达意见的,你就算证据突袭临场拿出新东西,那也是休庭或者延期,把前面的工作再做一遍,没有外国那种当庭才开始吵的。以咱们的风格,来肯定是定了大部分事情才让来,见面就是只讲客套话好听话,然后把谈得差不多的事情签字定下来,再就是该吃吃该喝喝了。那边其实也懂这点,所以急着来见,不是为谈成什么,而是要形成我们好像达成了什么共识的印象,拿这个给自己当政治筹码。咱们真让来了见了,那就成了渑池会盟了,人家发个推达成类似“某年某月齐王令秦王击缶”的效果,那才是吃了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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