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议法 26-05-0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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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跑男争议 内娱综艺审美巨变#一段综艺片段被掐头去尾,结果愣是把一个“真性情”的女艺人推上了风口浪尖。#律师说法# 白鹿在《奔跑吧》里的遭遇,简直是一堂生动的“网络人格权保护”公开课。

首先,咱们得讲清楚“恶意剪辑”到底违不违法。根据咱们《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把白鹿眼球转一下硬说成是“翻白眼”,这叫恶意剪辑;把她对熟人的调侃掐掉上下文说成是“低情商”,这叫捏造人设。如果能证实有人收钱搞“黑白鹿腾位置”,那发帖账号可就涉嫌诽谤了,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触犯刑法。

其次,各位粉丝最关心的问题:熟人之间的玩笑话,在法律上怎么看? 李晨在圈里被亲切地叫“老李头”,这属于特定圈子里的情感表达,跟“不尊重前辈”完全两码事。法律要制裁的是那种捏造白鹿和孟子义水里“谋杀”这种离谱谣言——明明两人都穿了救生衣,旁边还有专业救援队,你非说是蓄意伤害,这就不叫娱乐了,这叫造谣,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真要吃牢饭。

最后我想说句公道话:你喜欢硬核竞技,那是你的品味;他喜欢真实互动,那是他的偏好。别让正常的审美争论,被某些想挑事儿的营销号带成了网络暴力。法律保护有主见的大女主,保护“熟人局”的松弛感,也保护大家不喜欢某个艺人的权利。但法律绝不保护靠剪辑出来的“黑料”。

综艺需要笑声,但笑声得上得了法律的台面。希望这起风波能让整个行业都引以为戒——剪辑可以有戏剧性,但别丢了良心和法律。(视频为网络素材) http://t.cn/AXJ864h8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