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强奸案男子出狱后发文#“订婚了,不代表默认同意发生性关系。”——这本该是常识,却仍需要一次次案件来重申。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里,席某刑满出狱后发长文称自己是“最惨的男人”,试图把舆论重新拉回“他是否委屈”的叙事里,但司法结论早已明确:两级法院均认定强奸罪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也将该案列入典型案例,核心就是一句话:婚约不是性同意书。
聊天记录中的明确拒绝、电梯拖拽监控、伤情证据、报警记录,都在说明一件事——真正被忽视的,往往是受害者承受的二次伤害。
比案件更值得警惕的是某些陈旧观念:
“给了彩礼就有权利?”
“订婚了就不算强迫?”
法律已经给出答案:任何关系里,意愿都是前提。没有同意,就是越界。
别把“传统习俗”当成伤害他人的挡箭牌,也别让受害者在舆论场里再次受审。 http://t.cn/AXJ8Um4S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