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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善[超话]##海淀区莱圳家园##求助# 莱圳家园小区地下车库长期存在产权车位违规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不治理,已严重影响车库秩序与公共安全。具体问题:一)产权车位违规停放问题1. 违规占用规划车位用途:地下车库规划为机动车停车位,部分产权车位及公共区域长期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与车位原规划用途不符,占用公共停车资源,影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车位。2. 秩序混乱与通行受阻:摩托车、电动车随意停放、挤占通道,导致车库通行空间被压缩,车辆进出易发生剐蹭事故,也阻碍了其他业主的正常通行。3. 衍生安全隐患:大量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存在乱拉电线充电、电池自燃等消防安全风险;部分车辆长期停放、无人管理,易成为治安盲区,滋生盗窃等安全问题。二)消防通道堵塞问题1. 机动车违规占用消防通道:地库及小区地面内机动车长期违规停放于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转弯盲区等区域,完全堵塞消防救援通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2. 物业履职严重缺位:物业未履行日常巡查、劝阻、清理义务,未设置有效隔离设施或警示标识,对长期占用通道的行为放任不管,未向消防部门上报隐患。很显然物业公司存在不作为问题1. 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物业服务合同明确约定物业负有维护车库公共秩序、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义务,但物业长期未采取任何有效治理措施,对业主多次反馈的问题置之不理,构成履职缺位。2. 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未制定车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未划定专用停放区域,未对违规停放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也未对拒不整改的行为上报相关部门。造成的实际影响: 严重影响小区整体消防安全,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消防车辆无法进入,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面临直接威胁;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机动车位被占用、通行受阻,停车秩序混乱,影响小区居住体验; 物业长期不作为,违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此,我们莱圳居民请求1. 立即开展地下车库专项清理工作,限期清退所有违规停放在产权车位、消防通道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机动车,恢复消防通道畅通;2. 制定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设置物理隔离、监控设备及警示标识,建立长效巡查与劝阻机制;3. 就此次长期不作为问题向全体业主作出书面说明,并公开整改时间表与责任人,定期公示整改进度;4. 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逾期未整改的,望海淀区消防部门依法追究物业公司违规行为。@人民网 @北京12345 @观察者网新闻客户端 @人民日报评论 @海淀宣传 @北京民声 @超话社区 @北京大峰峰 #生活手记##万科##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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