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4名工作人员虚报差旅费套取80余万被判刑,职务侵占罪。
近日,四川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对一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虚报差旅费套取资金案作出判决,郭某、金某、黄某、张某4人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1年至2024年,该事业单位4名工作人员,利用出差职务便利,违反单位财务规定,通过预订高价住宿、实际入住低价房源、串通商家返还差价的方式,长期、多次虚报差旅费,非法套取单位资金共计80余万元。
2024年11月,单位发现问题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4人为单位直签或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技术性服务工作,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且涉案资金被直接侵吞瓜分,无归还意图,最终被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审查起诉阶段,4人认罪悔罪,全额退赔赃款。(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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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