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智娟律师
26-05-07 09:36 微博认证: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

【真搞不懂!!!为什么鄂州法院开庭偏要禁止律师带个人电脑?】#律师开放麦#

今年我在鄂州办一起普通的涉黑案,但办案过程却不普通。简单来说,仅仅因为坚持使用自己的电脑开庭,法庭的大门,我至今没能进得去。实在没想到,律师带自己的电脑开庭,竟然也成了奢望。

1月9日,鄂城区法院第一次通知开庭,法院直接在开庭通知书中提出本案是“重大敏感案件”,不允许律师使用个人电脑,后因庭审冲突等原因延期至3月16日,第二次开庭通知书中删去了重大敏感案件及不允许使用个人电脑的文字。

3月16日,第一次正式庭审,法庭安检处层层加码,不仅要求脱鞋安检、甚至连从律师休息室拿的矿泉水也不允许带入。当然,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法院禁止律师使用自己的电脑开庭,要求只能使用法院准备的专门电脑,并提出依据是最高法于2020年就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庭审秩序,保障诉讼权利的通知》。

姑且不论最高法的《通知》是内部文件,不公开则不能约束律师,2020年的文件,六年没有使用过,现在却突然拿出来做文章。而公开的《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并无此限制,最高法答记者问还专门强调“在法庭上可以使用自带电脑办案”。

即便按照内部的《通知》,原文也是“确有使用必要的,需经人民法院准许”,而法院选择性忽视了这一内容。这起涉黑案早就违法一分为二,包括骨干分子在内的另案19人开庭期间,允许使用个人电脑,到了我们主犯的案件开庭,法院却突然提出“重大敏感”。

再者,“重大敏感案件”的落脚点在于“敏感”,而本案只是个普通的涉黑案,全国各地每天都在审,没有哪个法院不让用个人电脑。湖北十堰正在审理的常某某等人涉黑案,允许律师使用个人电脑,本人辩护的其他多个涉黑案也均允许使用个人电脑。此前唯一的案例是广西来宾的冯波案二审,最终以法院院长道歉终结。

3月份的这次庭审,因部分律师坚决反对法院的违法决定,最终休庭,延期审理。

今天再次开庭,依然是安检层层加码、不让使用个人电脑。从3月份休庭至今,法院也做了很多沟通工作,我们也多次提出,表示愿意配合安检,采取遮蔽摄像头等一切可以防止庭审信息传播的途径。但前提必须是使用自己的电脑,否则是对律师最基础的辩护权的实质伤害。如果律师违反法庭纪律,违规录音录像,完全可以按照法庭纪律的约束进行追责,不能采取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

但法院为了禁止使用个人电脑,甚至提出可以按律师习惯提供苹果高配电脑,这样做的意义何在?目的何在?难道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吗?究竟是哪个领导下达了这样不合理的命令?

本次开庭前,多名本地律师都被打了招呼,律协会长、律所主任、书记全都到场旁听,要用“人盯人”的方式把律师盯住?

真搞不懂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不是敌人,我们有共同的目标:查明事实、罚当其罪。辩护人出庭是依法辩护,法院只需要依法审理,为什么偏要这样?

看来这法庭的大门,今天又进不去了……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