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在很多男人眼里,是天经地义的。现在要打破和重新建立的,就是这个“天经地义”。
大同男子出狱了,发了一篇文,很快上了热搜第一。
我的观点:一,如果该男子仍然坚定地认为自己无罪,那么他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申诉并申请国家赔偿。二,如果他确实是有罪的,强奸罪名成立,那这个判决就没问题。有问题的是改造,因为改造了三年,他仍然不认罪,出来后仍然发这种态度明确的文,而且各平台帮着上热搜,这很诡异,不符合法治精神。
这件事,我觉得我们不能当看客,不能当热闹看。罪与非罪,法与非法,必须有明确且强硬的态度。而不是目前这种当热闹看的样子。
就这样,希望有部门帮他申冤。也希望有部门帮法律站直了,别让法律躺下。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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