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6-05-07 11:11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出租车斑马线违法负全责】2026年02月22日19时02分许,刘某驾驶川J7****小型轿车,行驶至遂宁市城区五彩缤纷路与紫竹路口北侧人行横道处时,与沿人行横道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李某某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
刘某违规超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全部责任。@四川交警 http://t.cn/AXJnok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