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延明 26-05-0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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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有人问我,饶谨微博发了大量有关我被舒畅和律师杨玢诉讼败诉的事儿。问我是真是假?

说实话,是真的。我败诉了,法院公布的强制道歉公告,也是真的。

既然我知道了,那我再次向苏畅女士道歉。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定,我说舒畅女士“制造恐慌、非法兜售无碘盐”和引用他人“制造恐慌、兜售无碘盐”的标题,是诽谤了原告舒畅,也导致了她社会评价的降低。法院同时认为,我微博上说的“穷疯了、恶心、傻律师”是对杨玢律师的侮辱,那我也一并给扬玢律师道歉。

本来,我想着能通过一个更好的方式,向舒畅和扬玢律师,真诚的道歉,希望取得她们的谅解。但是,饶谨发出这些声明后,我想,我再怎么表现出诚挚的道歉,也比不过法院公告,能够让舒畅和扬玢两位的名誉得到恢复。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只能引以为戒。以后我努力向@孤烟暮蝉 老师学习,努力做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网民。至于扬玢律师,只要她正常履职,我依然尊重她的合法合规的工作。

有人强烈要求我把判决书全部发在网上。我觉得没必要,既然终审了,就没有必要占用公共资源,引起新的社会争议,继而形成新的对立。这些,最终是给我的教训,我谦卑的面对。

我败诉这个信息,是由饶谨发出的,我也很欣慰。我诉饶谨的案子,我胜诉了。至今,判决已经生效,饶谨还没有主动给我道歉。我想,饶谨是不是能够和我一样,积极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主动向我道歉呢?

山高水远,江湖很大。既然法院判了,公告也发了,我会积极履行这份赔偿责任,待履行完判决全部内容,我会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敬赠锦旗,感谢挽救之恩。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