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13省全省实施中小学春秋假#】越来越多地方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近日,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在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制度。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学年春季学期中期(4-5月)和秋季学期中期(10-11月)。春假、秋假时长各为2-4天,全年合计不超过6天,具体天数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学年教学周期内统筹确定。假期安排可与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衔接,或结合学校既定的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统筹实施。农村及沿海地区可结合农时、渔汛等地域特点灵活调整,兼顾生产生活实际。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加上此前已先后公布推行春秋假的浙江、四川、江苏、安徽、重庆、山东、湖南、贵州、海南、云南、辽宁和河北,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份全省推行中小学春秋假。 http://t.cn/AXJmqAU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