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礼策划大秦
26-05-07 16:17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律师谈订婚强奸案男子出狱发文#我为什么追着“订婚强奸案”不放

这两天有些激动,连续发了数问,扯这件对自己没什么好处的案件,还容易招惹是非,落个共情强奸犯的罪名。无所谓了,因为我想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安全的享受司法庇护,而不是迫害!因为一桩桩旧案告诉我:司法若不讲证据,没有人是安全的。

先看这几起案件。

1、女辅警敲诈案

2014年至2017年,江苏灌云,一名女辅警许艳主动结识7名已婚公职人员,与对方发生不正当关系后,以怀孕流产、公开关系、到单位闹事等相要挟,索要钱财共计144.6万元。这些公职人员害怕名誉受损,选择花钱消灾。东窗事发后,灌南县法院一审判处许艳13年、罚金500万,舆论哗然——公职人员明明“有过错”,为何只受党纪处分?而许艳一个辅警,却要面临重刑?二审认定“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改判七年、罚金30万。但“处理不对称”的印象已刻入人心——系统的屁股,天然坐在“保护自己人”那一边。

2、单亲妈妈被冤案

河南41岁单亲妈妈史玉辉,在办公室被刑警直接铐走,没有逮捕证,没有法律手续。罪名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因为她替老板递交过正规材料,陪老板吃过饭、买过单。她在看守所关了821天,最终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同意国家赔偿。但赔偿启动仅13天,警方又以“骗取银行贷款”重新立案,赔偿被叫停。而那个“骗贷”罪名,法院在判决书中已明确认定不构成犯罪。更令人心寒的是,她问检察官赔偿会不会永远拿不到,检察官回答:“不排除这种可能。” 逼得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从海南飞到河南上门做笔录、联合调查组介入,才最终撤案。

3、跨省连环诬告敲诈案

一名未满18岁的女孩伙同两人,在5省8地连续作案8起:先通过交友软件搭识男性发生关系,再由同伙冒充“姑姑”“姑父”以报警告强奸为要挟敲诈勒索,累计非法获利23.7万元。多名无辜者被错误立案、错误羁押。最终靠检察机关跨省监督协作,才全部纠错,主犯被判六到七年。但前几起被诬告的人,拿到国家赔偿了吗?没人知道。最后案件暴露,但前面定罪的案件,把被敲诈者送进监狱的相关部门,你们没有责任吗?知错吗?

4、云南巧家幼儿园投毒冤案

2002年,云南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投毒案,1名2岁女童身亡。17岁的保姆钱仁风被认定为“真凶”,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她多次喊冤,称遭受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我不承认,他们就让我跪在地上,跪了七八个小时,还用皮鞋打我的脸”。直到2015年,靠网友发帖喊冤、云南省检察院立案复查,才终于平反改判无罪。而当年办案民警中的多人,彼时已身居巧家县警界高层。真凶是谁?至今无人追究。

这四起案件,有什么共同规律?

没有任何一个性别是天然的施害者,也没有任何一个性别是天然的受害者。

女辅警敲诈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被干净利落的拿下,没有机会用强奸罪反咬执掌权利者!公权力可以把一个单亲妈妈毫无手续地关821天、要给赔偿了又想方设法赖掉。未成年女孩可以参与犯罪团伙诬告无辜男性。办案民警可以对一个17岁少女刑讯逼供、让她在监狱里度过14年。

司法的不公,从来只认权力和证据,不认性别。

这就是我为什么追着“订婚强奸案”不放。

这四起案件,受害者有男有女,施害者有男有女。它们拼出的图景很清晰:当司法不被证据规则约束,冤屈面前人人平等——不是“人人平等受保护”,而是“人人平等可能受伤”。

所以,在大同订婚案中,当精斑成分被模糊处理、当阴道无DNA和处女膜完整两项反向物证被“可能”带过、当拖拽视频的时点被春秋笔法剪辑、当电话录音的模糊应和成为定罪口供——我不能沉默。

因为今天,他们可以用这样的证据标准定一个男人的强奸罪;明天,他们也可以用同样潦草的证据链,把任何一个无辜的人送进去。那个被羁押821天的单亲妈妈懂这个道理,那些被“仙人跳”诬告差点坐牢的无辜者也懂,那个在监狱里度过14年的女孩更懂——当规则不被遵守,没有人是安全的。

聂树斌、呼格吉勒图、佘祥林、杜培武、张玉环、周永刚、钱仁风、念斌、李久明、黄亚全、黄圣育、周爵斌。现实中具体执法者从不在乎名单更长!

司法公正无关性别。它只关乎一件事:我们每一个人,能不能安全、合法地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之下。

当法治糜烂到击穿最后这点信任,剩下的,就只有天下大乱了。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