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5-08 07:56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司晓迪事情已经不新鲜了,#司晓迪送粉丝前任男艺人衣服#,但我的普法又来了热乎的。

#我想到一个法律问题# ,跟大家讲讲这种“线索拼凑式造谣”。

这是一种“真真假假、移花接木”的舆论操纵术。

举个栗子:

1. 提取碎片事实:比如扒出艺人真实的公开信息(如生日10月5日、曾在横店拍戏)。

2. 混入虚假私料:伪造或拼接带有诱导性的聊天记录(如“短袖留下”截图)。

3. 抛出钩子引导:使用“前任男星”、“知情人透露”等模糊定语。

这类图文的最终目的,是利用公众的吃瓜心理,让大众在“拼图游戏”中,自动将负面标签与特定艺人画上等号。

但,玩图文游戏,就能逃避法律责任吗?

当然,不可能。

正所谓,你的小心思,法官都知道,哈哈。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侵犯名誉权或构成诽谤,不在于有没有点名道姓,而在于是否具有“特定指向性”。

只要公布的体貌特征、职业信息、行程轨迹等足以让公众普遍认出是某人,或者在特定圈层(如饭圈)造成恶劣影响,法律上就视为已经“锁定目标”。

而且,造谣者明知道拼凑出的线索会导致公众对特定艺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却为了博取流量故意发布,且不采取任何澄清措施。

这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主观间接故意。一旦造成严重后果,依然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全套法律责任。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