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公安
26-05-08 10:42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官方微博

【占道行驶酿事故,各行其道才安全!】#案例警示# 4月2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318国道2247km+200m处时,因操作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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