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5-08 15:52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说实话,我之前看到皮皮虾的热搜,根本就没点开看,觉得贵是贵了点,但皮皮虾就是很贵啊~~而且官方也说了没有超出指导价。

但是,今天居然看到店主死了?#4只皮皮虾1035元店主事发次日病逝#

这真是,一场由4只皮皮虾引发的罗生门,最终演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愿看到的悲剧。

#律师解读天价皮皮虾事件#

站在游客的角度,结账时发现吃了个“天价”,心有不平发到网上吐槽,这过分吗?

答案很明确:不过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监督、批评的权利。

面对可能存在歧义、不够醒目的标价,消费者提出质疑、向监管部门投诉甚至在社交平台分享避雷经历,都属于合法的维权范畴。

在这一层面上,游客的发帖行为主观上是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并无捏造事实或恶意诽谤的故意,因此很难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过错”。

但本案最让人唏嘘,也是法律上最复杂的一环:无论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都必须满足“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以及“主观上存在过错”。

记者采访显示,店主本身就患有基础病,且在事发前已发生过脑出血。医学上,他的死亡主因应该是自身健康崩盘。

游客发帖是针对消费经历的正常抱怨,他既不可能预见到店主有重病,也没有实施直接刺激或辱骂的行为。

因此,尽管舆论压力是诱因之一,但从法律上讲,游客很难被追究侵权或赔偿责任。

但看到的是,有不少人事后去攻击,无理由打差评、拨打威胁电话的“键盘侠”,这类言行才是最应该规范的。

法律保护理性的发声,但也绝不会纵容失控的网暴。

动辄人身攻击、恶意骚扰的“按键伤人”,雪落下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