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仅退款买家或构成诈骗罪#【#律师解读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仅退款不退货”,虚构事实就是诈骗行为】5月8日,山东袁某某因虚构商品发霉事实,在网购河南濮阳商家程某的190元冷冻榴莲肉后申请“仅退款”并获全额退款,被警方以诈骗行为行政拘留。#榴莲仅退款买家被行拘#
5月8日,@潇湘晨报 晨视频记者从@周兆成律师 获悉,该事件有三大法律问题:
第一、“仅退款不退货”虚构事实就是诈骗行为!
袁某某捏造商品霉变事实,骗取平台全额退款,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诈骗情形,被行拘合法合理。若涉案金额超3000元,还可能构成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商家维权成本不应由守法者买单
商家为自证清白,花费远超商品价的成本维权,这种无奈背后,是恶意“仅退款”对小微商家的冲击。法律既要保护消费者,更要打击“薅羊毛式”欺诈,让违法者为其行为埋单。
第三、平台、买家、商家的边界在哪?
消费者遇真实质量问题,依法维权受保护;但虚构事实骗退款,就是违法。平台需完善审核机制,避免“仅退款”被滥用;商家要留存发货、沟通证据,遭遇欺诈及时报警。 http://t.cn/AXJrdlJz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