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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魏建新
26-05-08 16:30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厚大法考行政法独家教师
回复@如是我闻______:属于互联网渠道,双方确认之日//@如是我闻______:老师,以电子邮件申请信息公开是以收到邮件之日起计算答复日期还是以双方确认之日?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