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26-05-08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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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89亿余元!重庆市委原常委陆克华一审被判死缓】2026年5月8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受贿案,对被告人陆克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陆克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4年,被告人陆克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评审、资质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9亿余元。http://t.cn/AXJdPB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