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 26-05-0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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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数亿条个人信息搭建网站供人“开盒” 两人获刑】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记者获悉,林某某、王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9亿余条后出售牟利,法院对林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对王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林某某、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2023年至2025年间,林某某、王某某通过加密通讯工具等互联网渠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后以虚拟货币收款等方式出售牟利。

经查,林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6亿余条,王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3亿余条。2025年间,林某某、王某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搭建“社工库”网站,经查,该网站数据库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共计1.7亿余条,被告人利用网站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1300余次,网站访问人次共计10余万次。

2025年间,被告人林某某伙同王某(另案处理)等人,利用加密通讯工具设立群组,担任群组管理员,在群组中发布针对他人侵犯隐私、侮辱谩骂等违法犯罪信息。该群组成员共计2000余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王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林某某伙同他人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群组,发布违法犯罪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均应予惩处。林某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综合本案事实、情节、后果等,对被告人林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对被告人王某某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5年3月,南都N视频曾报道《“人肉开盒”再调查:网络灰产隐秘升级,记者买到自己的秘密》。调查团队经授权分别花费300元、320元从两名“社工库”客服手中,买到了同事准确的个人信息,从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再到家庭所在楼栋号,甚至连QQ头像都被扒出。此后,调查团队及时报警。

半年后,这一调查迎来新进展。调查团队收到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法院查明,被告人许某来团伙共非法查询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个人信息530条,非法牟利共42466.34元。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许某来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25000元;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9000元;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更多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Jdys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