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26-05-08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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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正处“敛”到副省 重庆昔日政法高官#陆克华一审获刑死缓#】官宣落马一年半多后,重庆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陆克华案一审落槌。5月8日,四川泸州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当日该院一审宣判陆克华受贿案,对陆克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陆克华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http://t.cn/AXJdN8Jt

   泸州中院经审理查明:1997年至2024年,陆克华利用担任原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市场管理处处长、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任,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副部长,重庆副市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评审、资质审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89亿余元。

  财新此前报道,陆克华曾被住建部系统媒体称为“学者型官员”,报道称他组织编制了多项标准、指南、认证等,还推动了原建设部第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施行。然而,据此次一审认定,与此同时陆克华已经开始受贿,并“带病”外放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