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火还灭火器时被物业收了50元#紧急救援反遭收费
2026年5月6日晚,宁夏银川兴庆区一辆装载纸箱的货车在变压器附近起火,外卖员云生路过时,果断从附近小区消防柜取出灭火器参与扑救。火情扑灭后归还灭火器时,物业保安以“器材属于物业财产”为由收取50元使用费,云生当场支付但事后深感委屈。
多方介入促成退款
云生于5月8日通过12345热线投诉,社区居委会当天介入核查并协调。涉事物业最终退还50元费用;银川市兴庆区住建局同步发声,明确外卖员行为属见义勇为,费用不应由个人承担,后续计划对其表彰。
舆论争议焦点
支持物业收费:少数观点认为灭火器为业主共有财产,若无偿外借可能增加管理成本,费用应由直接受益方(货车车主)承担。
反对收费:多数声音强调公共消防设施应无偿用于应急救援,收费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恐导致“英雄流血又流泪”的负面效应。 http://t.cn/AXJgCtMS
发布于 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