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业的来叨叨两句
第一,民事方面你要打的是名誉权吧,你方需要举证阿贵的行为切实的造成了你的名誉损害,这个损害不是你臆想的,而是要有实打实的损害后果。
第二,若起诉诽谤罪,首先当事人有故意+捏造事实行为,阿贵主观意愿是娱乐圈“拉郎”娱乐行为而绝非恶意诽谤。这点故意条件即可打掉。
第三,客观上阿贵所展示内容均为你个人发布和各平台搜索所得,绝非捏造。你方从未对这个cp表达不喜态度,也从未出言阻止,这点可以打掉捏造事实。
第四,你说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是吗?刑事上需造成严重后果,需你方举证阿贵对你方名誉造成极大伤害负面影响,甚至影响经营。你作为明星拥有众多粉丝并持续在社交媒体上曝光公开发表可能引起舆论的言论,有接受民众评论监督的义务与包容度,对民众的合理怀疑需作出解释而绝非网暴+威胁恐吓。阿贵在一个娱乐超话发娱乐性质的“磕cp”贴你方上来就扣帽子说造谣,在粉丝数量及不对等的情况下,请问是谁在压迫谁。
请明确合理批评与质疑的边界,若言论基于事实且无侮辱性表述,属于舆论讨论范畴,不属于民事侵权。
一个娱乐圈的明星,一个靠话题流量吃饭的明星,现在居然要起诉一个娱乐性质的超话内容发布者,你这应该是头一份。再说一个,你的好友是环大陆剧下海男,你自己接触的作者是耽美作者,你对同性cp超话如果有抵触心理的话,恐怕不会涉足这个行业了吧,所以你要起诉阿贵,到底是私人泄愤,还是要绝你下海的路。
关于这件事我能打的点还很多就不一一阐述了,不然显得像是在给你支招。
以及最后,你的长篇大论到底是你的道歉信,还是你为你自己被戳中急眼所写@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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