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6-05-09 10:44 微博认证:四川省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占道行驶酿事故,各行其道才安全!】#案例警示# 4月2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遂宁市蓬溪县318国道2247km+200m处时,因操作不当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认定:张某占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行驶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车速,谨慎驾驶,各行其道,注意观察道路通行状况,不要强超强会,切勿占道行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http://t.cn/AXJBBk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