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文锦锦锦锦锦 26-05-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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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新规5月20日起施行#
5月20日施行:网售食品新规(总局令第124号)
文件:《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平台责任
◦ 每6个月核验商家资质并实地核查,杜绝“幽灵店”。
◦ 订单、溯源数据留存≥3年。
◦ 推荐食品须查供货资质,禁推违禁品。
◦ 地方设机构30日内向省级市监报备。
• 商家要求
◦ 主页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实体店照片。
◦ 纯外卖店标注无堂食。
◦ 禁伪造/租借资质、禁虚假宣传(如“治病/保健”)。
◦ 冷链/热食全程温控并记录

供大家参考。

发布于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