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个案例。
有个女生工作后租了一个房子,房子对面邻居是一个男租客,有时碰到会互相打个招呼。
男方觉得女生年轻漂亮,想跟她谈恋爱,表白后,女生明确拒绝。
男方买了隐藏式摄像头,趁女生出门上班时,潜入她的房间,将摄像头分别安装在她的卧室、马桶前方和沐浴间。
摄像头连上他自己的手机,每天能实时观看女生在家的“活动”。
摄像头隔段时间会没电,他后续几次潜入女生的房间,取下摄像头充电,再安装好。
半年以后,女生在沐浴间,无意间发现了隐藏式摄像头,报警,警察来了一排查,共有三个摄像头。
男方手机里已经存了几千个女生的隐私视频。
整个过程事实清晰,证据确凿,那么,你猜怎么判的?
这个男人被判了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你就说做男人好不好吧。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