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干警查询个人银行信息牟利获刑#在江西上高县一起震惊全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县公安局负责人晏某以每条1000元的价格,伙同副所长陈某、刑侦副大队长左某甲等多名干警,通过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非法查询公民银行账户冻结及止付信息,形成内外勾结的黑色产业链,最终主犯王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万元,涉案干警另案获刑。
一、案件核心事实与作案手法
内外勾结牟利
犯罪链条:福建籍无业人员王某甲(主犯)于2023年4月联系上高县公安局负责人晏某,要求查询公民银行账户状态。晏某拉拢副所长陈某、刑侦副大队长左某甲等人,使用民警曹某的数字证书登录国家反诈平台操作。
报价与分工:双方约定每条查询信息收费1000元。陈某负责白天操作,吴某甲负责夜间查询(“两班倒”模式),左某甲额外违规执行27次银行账户止付操作(如解除冻结)。
规模与资金流向
2023年5月至6月,累计查询180余条银行账户信息,涉及转账60余万元。晏某获利至少13万元,分给陈某3万元、吴某甲2000元。
二、判决结果与法律定性
主犯量刑
王某甲因违反《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丰城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10万元,退缴违法所得6万元。法院认定其与晏某等人系共同犯罪主犯,虽自首、退赃,但因情节特别严重(信息敏感度高、非法获利巨大)未获大幅减刑。
涉案干警处理
晏某、陈某、左某甲等干警另案处理并已获刑(同类案件公职人员量刑普遍在1-3年)。
三、暴露的监管漏洞与危害
权限失控
盗用凭证:干警长期盗用同事数字证书操作反诈平台,未触发预警系统。近3年公开判决显示,至少22名警务人员因类似倒卖信息行为获刑,反映基层权限监督形同虚设。
平台滥用:国家反诈平台本用于打击犯罪,却因内部监管缺失沦为牟利工具。例如左某甲按外部指令擅自止付账户,破坏金融秩序与执法公信力。
信息流向黑产链条
泄露的银行状态、冻结信息多被用于:
精准诈骗:诈骗团伙掌握账户动态后,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
洗钱规避:止付操作干扰涉案资金追踪,为非法资金转移提供便利。 http://t.cn/AXJk942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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