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号召#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 专家:介入过深或适得其反】近期,多地发布了号召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缴纳物业费的倡议书。其中,江西省九江共青城市、柴桑区近日均发布相关通知。云南屏边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南绿春县人民政府也发布过相关倡议书。记者联系到多个发布相关文件区县的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要求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仅仅是倡议。但也有地方的住建部门表示,如果发现有公职人员长期无故拖欠物业费的相关情况,也可以向他们反映。
事实上,最近几年物业行业的缴费问题矛盾日益突出。房地产研究机构发布数据显示,全国500强物企平均收缴率已从2020年的93%跌至2025年的71%,连续四年下滑。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曾指出,物业费收缴率85%是行业公认的运营警戒线,达到这一比例才能覆盖基础运营成本。从去年开始,多地出现物业公司撤场的新闻。
有物业行业从业人员表示,虽然不少声音都在质疑要求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倡议的合理性,但真正在基层处理过相关问题,就能理解这些倡议的初衷。他表示:现实中有部分业主是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绝缴费的,但还有一部分人只是以此为借口“省钱”。一个小区内确实需要有人起带头作用,至少不能利用身份起反作用。在某些区域,存在公职人员利用身份拒缴物业费的乱象和不正之风。
专家表示:社区居民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契约,物业费缴纳就是履行契约义务。公职人员和其他居民一样,并不能因为是公职人员就有所不同。如果居民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通过司法等途径要求居民缴纳;如果居民不满意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可以通过业委会来更换物业公司。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号召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缴纳物业费的倡议,是基于社区基层治理的考虑,借助示范效应,激发业主缴纳的积极性,“但这治标不治本”。
物业纠纷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议题,也是社会治理的关键课题,毫无疑问需要通过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来共同推动解决。至关重要的是建立健全代表居民利益的业委会,使其能够发挥监督问责作用,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监督和业务管理。基层政府可以在其中发挥一定的指导、协调和保障作用,但是不应越俎代庖,否则介入过深,反而越陷越深,并可能适得其反,让社区自治难以发挥作用。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 http://t.cn/AXJkrW4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