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员工被拒又撤回赔8.4万#【#公司撤回合同解除通知被诉赔偿#,法院: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5月9日,据工人日报报道: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2020年11月,甲公司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小张从事理财经理岗位,月工资为6000元。2022年9月19日,甲公司向小张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因公司业务调整决定于同年9月22日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小张不同意。2022年9月22日,甲公司向小张发送“因交接工作未完成,协商未达成一致,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不生效,特此告知”的通知,小张回复“不接受恢复劳动合同”。随后,小张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甲公司支付小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4万余元等。甲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作出解除通知,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甲公司主张“撤回解除通知可发生劳动合同恢复的法律效力”,于法无据,法院不予采纳。甲公司系以公司业务调整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但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构成违法解除,应支付小张赔偿金8.4万余元等。@九派新闻 http://t.cn/AXJFemG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