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这几年讨论肯定也会越来越多,因为我国一些地方已经事实上开始试点放开涉外婚姻的中介了。但是这里面关于涉外婚姻的法律问题其实科普起来难度很大,关键是尺度把握不好,很担心我们国家的男性利用他国的法律优势欺负人家女孩子。
我国内部的婚姻制度是非常倾向于女性的,立法上就是男女两套制度。比如大家日常接触的彩礼嫁妆,我国法定就规定女方的嫁妆是女方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特殊赠予,满足一定条件后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但是涉外婚姻就不一样了。就像这几天爆火的摩洛哥女孩和中国男孩子的婚姻,其实类似案例很多。他们要是跑去摩洛哥登记,是可以完全让女方分不到男方一分钱的。这些国家因为宗教原因,甚至允许多妻,结婚能让人自己选是不是共有财产。
就是说他们国家正好是我国的反面,男性在法律上占据绝对优势,结婚甚至可以做到完全没财产负担。
你想想看,要是全给大家科普让大家自愿去选婚姻财产模式,国内这批舆论上一直被压着说付出不够的男孩子会不会彻底失控?
所以这些年涉外婚姻整体越来越多,而且现在占据主流的是中国男娶外国女,案例一堆,但媒体上极少报导。
我再举个例子,比如我国婚姻中的抚养权争议。整体上我国的婚姻中是倾向于女性获得抚养权的,但是在中国男和外国女的婚姻里,女性往往来自欠发达国家,这个时候我国是全面倾向于本国男性的,外国女孩子一离婚签证都麻烦,哪里有机会争夺孩子抚养权啊?
这种案例公布的少,就是怕中国基层的男性学坏,利用法律制度优势去欺负人家国家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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