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史可法纪念馆
史可法(1602—1645),字宪之,号道邻,大兴籍,河南祥符(今河南开封)人。明崇祯元年(1628)进士,累官至南京兵部尚书。清顺治二年(1645)四月,豫亲王多铎率领十万大军围攻扬州城,当时诸镇不救、朝廷不援,守城部队只有一万人,史可法明知不可为而为 之,誓与扬州共存亡。多铎前后五次派人送上劝降书,以高官厚禄引诱史可法,均被严词拒绝,史可法亲自登上易攻难守的西门指挥。 扬州于四月二十五日被清军红衣大炮攻陷,史可法被俘,不屈就义,年仅四十四岁。
顺治三年(1646)清明,史可法嗣子史德威葬史公“衣冠袍笏” 于扬州城外梅花岭。乾隆三十三年(1768),后裔开纯父子建祠三楹,复修置门楼三楹,梵垣以砖七十丈,其近墓余地广植松柏梅花。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听闻史可法的忠义之举,大公至正,制《敕赐专谥文》:“砥行能坚,秉诚克裕……殉义从容,竟捐生而不悔 ……谥为忠正……鉴当年噭日之心,正气咸伸,励万古疾风之节。”乾隆四十二年,乾隆帝亲题“褒慰忠魂”四字,命彭元瑞以史可法画像及其札稿合卷,御制七言诗一首,命大学士于敏中等廷臣和韵,并勒石史公祠壁以垂永远。
咸丰三年(1853),史公祠宇毁于战火。同治四年(1865),两江总督曾国藩捐廉倡修,裔孙史兆霖综理其事,建祭亭廊屋。光绪十七年(1891),两淮盐运使江人镜主持修缮史公祠。光绪二十八年,两淮盐运使程仪洛主持修葺史公祠,撰有《重修梅花岭明史阁部 祠墓记》。民国三年(1914),两淮盐运使姚煜主持修缮史公祠,撰《重修史忠正公祠记》。
民国二十二年,省府会议决议拨款修葺史公祠,以向抵抗外侮为国捐躯先烈致意。民国三十六年,扬州历经抗日战争烽火,史公祠长期得不到保养维护,扬州社会各界发起“万元签名运动”自发修缮;同年,史公后裔史鉴先生倾其所有在史公祠内创办小学,保护祠内文物古迹不被国民党军队破坏。(http://t.cn/AXivMJvF)
中国自古以来从不乏铁肩担道义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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