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叫我佳木姐
26-05-09 23:36 微博认证:律师

#今日不开庭#
《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不少单位设立了值班律师窗口/热线,有偿的无偿的,本文只讲指派律师公益/援助/无偿值班。
1、值班单位/地点
政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法、检、看守所、社区、工会、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以及其他热线电话
2、线下注意事项
①注意讲话态度和讲话方式。
对当事人态度和善,认真倾听,尽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当事人听明白。
②注意行业形象。
比如政务中心对外窗口值班,代表了公家形象和律师专业形象,一言一行规范,避免被断章取义引来麻烦。
③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有效解决问题/提供可行方案。
大部分当事人是存在各种困难的善良群众,咨询的婚姻、劳动争议、工伤等问题。往各大援助中心走一趟不容易,他们缺乏了解专业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也没有能力自行委托律师,所以对于能够解答的问题需要尽可能完善、具有可操作性。
④认真解答、认真记录(涉及隐私以及当事人要求保密的除外)。
去值班不是完成任务混时间,不要敷衍对待当事人。对于当事人维权的事项需要认真记录,比如涉及时效相关的问题记录下来以便当事人后续维权查证调取。
⑤超出援助事项之外的咨询,谨慎回答,禁止乱回答。
少部分当事人因遗留问题、xf等未得到解决,谨慎答复。非法律问题,引导当事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寻求帮助。
⑥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对自己讲的话负责。
3、线上(热线电话)注意事项
热线电话同步录音,除了上述注意事项外,再次强调注意措辞,谨慎回答。

法律援助咨询,一部分法律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一部分不属于法律问题的需要转接到相关部门解决。

做职责范围和能力范围的事情,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可行的咨询方案和办理流程。

接受“自己解决不了很多问题”这个现实。

保持善良,保持理智,禁一时心软,禁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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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四川